2019年5月4日星期六


中国需要怎样的民主(上)

2019-05-02 23:04
民主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强音,是一切现代政治的合法性来源。但从中外民主实践的历史来看,民主的高调与民主的低能却又是同时并存的。都说民主是个好东西,但如果不能由此实现善治,岂不是名不副实?不论是亚洲四小龙的早期腾飞,还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强劲崛起,更多人将其成功归因于独裁/专制而非民主。
就中国而言,经过几十年实践的摸索,党的领导(专制)、人民当家做主(民主)和依法治国(法治)的三位一体构成了中国式的共和体制,民主只是其中的三分之一。因此中国的民主发展,一定不能从本本和理论出发,而是要尊重历史实践的经验,明确自我定位,在共和框架下发挥自己的作用,而不是以民主的一家独大颠覆共和的三位一体。当然,目前三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尚未定型,表现为专制的力量太强而民主与法治的力量太弱,三者之间等边三角形的关系尚待完成。我们需要怎样的民主?与其唱一些民主的高调,不如在制度上切实优化民主的效能,这才是政治改革与制度完善的方向。
代表的产生:以联署取代选举
民主的本义是人民直接的统治,但由于现代国家规模庞大,只得实行人民间接的统治——代议制。于是代表如何产生以保障其有效地传达民意,就成为民主实现程度的关键所在。二战后在全世界范围内逐步实现了普选,民众对此曾经满怀希望,但经过几十年实践检验之后却变成了冷漠失望,越来越认识到了选举民主的虚伪性。
西方国家的投票率持续走低便是这种政治冷漠症的最好证明。同样,中国人大代表的走过场式选举也常常遭到诟病。不论是西方的代议制,还是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几年一次的定期选举虽然可以完成形式民主的授权程序,却把民主简化为选举,甚至把选举等同于民主,已经严重误导了我们对于民主的深入理解和制度改进。
为了因应社会结构之转型,实现民主之全覆盖,充分体现人民当家做主,以联署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比之旧有的选举形式,更有利于代表与选民之间的频繁联系,也能更好地传达民意,落实民主的初衷。
原来以直接选举方式产生的代表,投票过程形式化,代表候选人不见面,即便以多数得票当选也还是会有少数票的流失,这样其代表性终究是不完整的。联署则不同,必须要有100%的支持,民主全覆盖。其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假设一个县有60万选民,需产生60名县级人大代表,那么每名人大代表只要获得10,000人的联署就可当选。这就要求候选人在当选前要挨家挨户去上门走访,嘘寒问暖体察民情,如此则增加了代表与民众深入接触的机会,而不像竞选模式下过多依靠媒体的宣传,象征性的拜票大于实质性的交流。
联署实行差额竞争,多名竞争者,谁率先达到联署的票数就直接当选,同时立即停止其联署活动,由剩余的竞争者继续联署。在联署截止时间内,如果剩余的竞争者皆未达到联署票数,则得票少者将其联署票数转让给得票多者,同时也把代表与民众联系的责任转移给对方。一旦民众联署支持某人,该代表就要对其支持者负责,向其发放联系卡,本人或助手定期入户探访,举行座谈会,随时了解民情、掌握民意。
联署产生的人大代表肩负着选民的重托,理应专职化,同时为之配备相应的助手,协助其搜集民意、沟通民情、替民众发声。专职化的代表会更有责任感,也将更加专业化,在替人民监督政府时更有权威性和能动性。专职化的代表纳入干部序列,对应于相应的行政级别,成为干部升迁的必经岗位。比如,一个人在担任县长之前一般要求担任过局长,在当局长之前要求担任过县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成为仕途的起点,不仅可以保证向基层持续的输送人才,对于干部的历练和成长也会大有好处:帮助他们在为官之前先学会深入群众、了解民情。
人大代表的三级联动、上下互通
中国现行的人大制度,只有县乡两级的人大代表是直选产生的,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则是间接选举产生的。作为人民代表,虽然所处的层级不同,但其代表民意、服务人民的目标是一致的。过去各级代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联通互动,不利于下情上达,也不符合间接选举的民主本义。
间接选举本来就是要让民意通过一定的渠道可以层层上传,上下级之间双向互动,而不应该仅仅是一个单向的选举授权仪式。但在现实的制度运作中,上级人大代表虽然是由下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却不用对下级人大代表负责,一旦选举完成就彼此脱离了联系。这就造成了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与人民之间的距离非常远、隔阂非常大,无法有效代表人民发声。
此外,除了乡级人大外,其他级别的人大都还要再选举产生各自的常委会,履行日常的人大职能,无形中又多了一层与人民的间隔性。在如今这个高科技信息化的时代,过多的间接选举和层级设置不仅不利于上下级之间信息的高效传递,同时也在代表与人民之间设置了重重防护栏,出了事情民众首先想到的不是找自己的代表反映情况,而宁愿通过越级上访的违法方式来鸣冤告状。
为了打通原有的上下级人大之间的阻隔,保障基层民声可以顺畅地直达高层乃至中央,有必要在各级人大代表之间建立起纵向的贯通联系机制。上级代表如果不能或不愿办理下级代表反映的问题,则下级代表有权撤销对其的联署支持,如此就使其面临丧失代表身份的危险。
(本文首发于《多维CN》第45期名家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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