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要怎样的民主(下)
联署——协商——评价的三环民主
孙中山对于政治曾有一个定义:“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在孙中山看来,这个管理众人之事的职业群体便是政治精英。政治虽然是关乎每一个公民的事业,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公共性,但同时不可否认的是,面对着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政治还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如何处理好政治的公共性与专业性之间的关系,成为评价一个现代政治系统好坏的标准之一。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在治理国家之具体事务上,常常所知甚少,甚至一窍不通。作为政治门外汉,普通民众如何有效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关系着民主的品质高低甚至性质真假。
具体来说,选举对于民众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依据选举对象的不同,选举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选举产生民意代表,一种是选举产生政治领导人。就选择难度而言,选举政治领导人尤其是像总统这种全国性的领导人比选举一个地方性的民意代表要困难得多。
识人之不易乃是一个千古难题,古人早就慨叹过:“千里马易得,伯乐难求。”古今多少经验丰富的大政治家,在人才选拔和接班人选任上都曾看走眼,更何况毫无政治经验的老百姓。故由选民直选产生政治领导人看似热闹,却并不是一种理性成熟的方式。尤其在如今这个信息化的媒体时代,大众的选择趣味很容易被媒体的宣传所左右,“乌合之众”之说有其现实的警示性。
前文提到的直接联署仅限于产生基层的县级人大代表,而不包括更高级别的人大代表以及所有的行政官员。如果说在一个小的范围内选择自己的代表还是一件普通民众可以理性掌控的事,那么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选举政治领导人,则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能力可控范围。基层人大代表职能明确,权力也小,并且要由几十名代表集体行使议会的权力,相对来说人民便于掌控。但政治领导人就不一样了,位高权重,又是独掌大权,脱离民意控制的自由裁量空间巨大,不兑现选前承诺也是常有的事。人民仅仅凭借其竞选期间的花言巧语就授之以大权,无疑是一件带有赌博性质的冒险行为。
普通民众虽然不足以知人在前,却足以识人在后,事后诸葛亮不需要太多的学识,只要有基本的常识即可。经过三到五年的执政,领导人的政绩好坏老百姓会有切身的感受。如何评估执政者给自身带来的利益得失,每个老百姓都是心知肚明,不容易被媒体所引导。所以与其让老百姓进行不足以胜任的人才识别与选举,不如舍难而从易,让他们进行相对容易的政绩评价。政治领导人,如县长、市长、省长之类,任期届满之时,组织民众对其进行政绩评价投票,作为其接下来升官还是贬职的客观依据。同样是投票,只是把任前的选举转换为任后的评价,民众的民主权利并没有减少,反而可以更加落实,也更为理性。
任前的选举授权,好比购买期货要预付款,有一定的风险性。任后的投票评价,好比先享受服务后买单,最终的决定权牢牢掌握在民众的手中。因为是在任后,官员必然要有所忌惮,任期之内不敢罔顾民意,恣意妄为。对于政治领导人的评价可以三到五年每个任期一次,对于人大代表的评价则可以频率更高些,每年一次,这样可以更好地促使人大代表为其选民服务,不敢怠工渎职。相比那些自上而下的量化的干部考核指标,民众自下而上的口碑评价才是更真实的衡量标准。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执政满不满意老百姓最有发言权。正所谓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
任后的评价权交给了民众,那么任前的人事选拔权又由谁来行使呢?交给中共党和政府来行使。这里刚好体现了中共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之间的分工协作。中国共产党是宪法规定的执政党,具有政治、思想、组织三方面的领导权。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具有法理上的领导权。政治领导人可以由上级党委或上级政府提名、同级人大行使同意权而非选举权来加以任命。地方人大有权不同意上级的提名,但需要给出书面理由,然后由上级重新提名其他人选。上级行使提名权,实际上可以保障人才选拔的客观标准,从而保障官员的职业素质。
如此一来,便形成了这样一个政治流程:党委(政府)提名,人大同意,民众评价,三个环节相互配合、连成一贯。党委(政府)以专业标准选拔人才,人大代表人民对行政部门进行过程监督,民众则保留最后的评价权,三者一前一中一后,流程分工、民主集中。受命之官员,夹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治下群众百姓之间,既要对上负责,又要对下负责,不敢慢待任何一方。
如果再结合时下流行的协商民主模式,通观总体,民众在事前具有选择人大代表的联署权,在事中具有一事一议的协商权,在事后具有考核官员的评价权,最终形成一种联署-协商-评价三权联动、环环相扣、全程参与的大民主。与单薄的选举民主相比,这种三环民主在民主的广度、深度和频度上都要更胜一筹,更有利于扩大民众的民主权利,落实其当家做主的内涵。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该是内部自我调适、回应民众诉求的结果,而不应该是外来压力的产物。中国需要怎样的民主,只有自己才知道。换言之,中国应该根据自己的制度逻辑和现实需要来推进改革,而不是为了博取外部势力的承认或赞誉。评价改革好坏的主体是本国的人民,而不是国际组织和外国专家。只有立足本国实际,破除西方理论迷信,才能在实践中出真知,在选举这种西式民主之外开创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三环民主的新天地,为人类贡献中国的政治智慧。
(本文首发于《多维CN》第45期名家栏目)
(本文作者系中国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教师)
孙中山对于政治曾有一个定义:“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在孙中山看来,这个管理众人之事的职业群体便是政治精英。政治虽然是关乎每一个公民的事业,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公共性,但同时不可否认的是,面对着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政治还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如何处理好政治的公共性与专业性之间的关系,成为评价一个现代政治系统好坏的标准之一。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在治理国家之具体事务上,常常所知甚少,甚至一窍不通。作为政治门外汉,普通民众如何有效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关系着民主的品质高低甚至性质真假。
具体来说,选举对于民众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依据选举对象的不同,选举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选举产生民意代表,一种是选举产生政治领导人。就选择难度而言,选举政治领导人尤其是像总统这种全国性的领导人比选举一个地方性的民意代表要困难得多。
识人之不易乃是一个千古难题,古人早就慨叹过:“千里马易得,伯乐难求。”古今多少经验丰富的大政治家,在人才选拔和接班人选任上都曾看走眼,更何况毫无政治经验的老百姓。故由选民直选产生政治领导人看似热闹,却并不是一种理性成熟的方式。尤其在如今这个信息化的媒体时代,大众的选择趣味很容易被媒体的宣传所左右,“乌合之众”之说有其现实的警示性。
前文提到的直接联署仅限于产生基层的县级人大代表,而不包括更高级别的人大代表以及所有的行政官员。如果说在一个小的范围内选择自己的代表还是一件普通民众可以理性掌控的事,那么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选举政治领导人,则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能力可控范围。基层人大代表职能明确,权力也小,并且要由几十名代表集体行使议会的权力,相对来说人民便于掌控。但政治领导人就不一样了,位高权重,又是独掌大权,脱离民意控制的自由裁量空间巨大,不兑现选前承诺也是常有的事。人民仅仅凭借其竞选期间的花言巧语就授之以大权,无疑是一件带有赌博性质的冒险行为。
普通民众虽然不足以知人在前,却足以识人在后,事后诸葛亮不需要太多的学识,只要有基本的常识即可。经过三到五年的执政,领导人的政绩好坏老百姓会有切身的感受。如何评估执政者给自身带来的利益得失,每个老百姓都是心知肚明,不容易被媒体所引导。所以与其让老百姓进行不足以胜任的人才识别与选举,不如舍难而从易,让他们进行相对容易的政绩评价。政治领导人,如县长、市长、省长之类,任期届满之时,组织民众对其进行政绩评价投票,作为其接下来升官还是贬职的客观依据。同样是投票,只是把任前的选举转换为任后的评价,民众的民主权利并没有减少,反而可以更加落实,也更为理性。
任前的选举授权,好比购买期货要预付款,有一定的风险性。任后的投票评价,好比先享受服务后买单,最终的决定权牢牢掌握在民众的手中。因为是在任后,官员必然要有所忌惮,任期之内不敢罔顾民意,恣意妄为。对于政治领导人的评价可以三到五年每个任期一次,对于人大代表的评价则可以频率更高些,每年一次,这样可以更好地促使人大代表为其选民服务,不敢怠工渎职。相比那些自上而下的量化的干部考核指标,民众自下而上的口碑评价才是更真实的衡量标准。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执政满不满意老百姓最有发言权。正所谓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
任后的评价权交给了民众,那么任前的人事选拔权又由谁来行使呢?交给中共党和政府来行使。这里刚好体现了中共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之间的分工协作。中国共产党是宪法规定的执政党,具有政治、思想、组织三方面的领导权。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具有法理上的领导权。政治领导人可以由上级党委或上级政府提名、同级人大行使同意权而非选举权来加以任命。地方人大有权不同意上级的提名,但需要给出书面理由,然后由上级重新提名其他人选。上级行使提名权,实际上可以保障人才选拔的客观标准,从而保障官员的职业素质。
如此一来,便形成了这样一个政治流程:党委(政府)提名,人大同意,民众评价,三个环节相互配合、连成一贯。党委(政府)以专业标准选拔人才,人大代表人民对行政部门进行过程监督,民众则保留最后的评价权,三者一前一中一后,流程分工、民主集中。受命之官员,夹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治下群众百姓之间,既要对上负责,又要对下负责,不敢慢待任何一方。
如果再结合时下流行的协商民主模式,通观总体,民众在事前具有选择人大代表的联署权,在事中具有一事一议的协商权,在事后具有考核官员的评价权,最终形成一种联署-协商-评价三权联动、环环相扣、全程参与的大民主。与单薄的选举民主相比,这种三环民主在民主的广度、深度和频度上都要更胜一筹,更有利于扩大民众的民主权利,落实其当家做主的内涵。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该是内部自我调适、回应民众诉求的结果,而不应该是外来压力的产物。中国需要怎样的民主,只有自己才知道。换言之,中国应该根据自己的制度逻辑和现实需要来推进改革,而不是为了博取外部势力的承认或赞誉。评价改革好坏的主体是本国的人民,而不是国际组织和外国专家。只有立足本国实际,破除西方理论迷信,才能在实践中出真知,在选举这种西式民主之外开创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三环民主的新天地,为人类贡献中国的政治智慧。
(本文首发于《多维CN》第45期名家栏目)
(本文作者系中国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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