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

官媒发话:放火的州官和肆意点灯的百姓 统统要管!

官媒发话:放火的州官和肆意点灯的百姓 统统要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13 分钟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央视新闻

谈起乡村干部的腐败,人人痛骂;说到部分村民因“腐”获利,却引来羡慕不已。近年来,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重拳清理“群众身边的腐败”成效卓著。但对基层深入了解剖析,也屡屡感受到部分村民的“怪”心态:“州官”严禁放火,“百姓”却可肆意点灯。

要对腐败零容忍,就必须对“州官”与“百姓”进行双约束,偏废一方都会导致群众身边腐败的土壤再次滋生。这并非是转移对官员腐败的视线,而是深挖腐败生存的土壤;也并非反腐败的避重就轻,恰恰相反,“双约束”是反腐败向纵深的再拓展、再完善。

1月份,中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3万多个,处理31万多人。从2018年中纪委通报的829起案例来看,被通报的乡科级、村(居)干部占比达96.95%,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突出。乡村干部绝大部分生于乡村长于乡村,拿章则为官,回家则为民。保持对群众身边的干部高压态势的同时,还要看到他们双重身份背后折射出来的部分群众的腐败问题。

正如一句熟悉的电影台词所说,“群众里面有坏人”。细细分析,基层常见的部分群众腐败有几种情况。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农村贿选。2018年初,某地一农村发生贿选事件。3名村主任候选人把选票明码标价,以每票500元到1000元的价格大面积向村民贿选。事发后,涉事乡村干部全部受到处分,而涉案村民少有受到惩罚,一些受贿村民也没有退缴钱物。

其次是部分群众被乡村干部收买。不久前,山西省晋中市查处了一个村主任腐败案。这名村主任把数千万元的集体资产变成自己的“钱袋子”,还拿大价钱把举报人收买过来,使其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就这样,他拿村集体的钱行贿部分村民,导致村民对他评价还不错。

再一种常见的方式是村民侵夺集体财产。记者曾采访过一个20世纪90年代受表彰的“千万元村”,如今泯然众人矣。现任村主任说,其中一个原因是几十年来村干部、村民对集体资产的明争暗抢。一个颇气派的村两委办公楼被村民占了一小半,中间砌墙隔开,成了自家的民房。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多年来,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导致部分群众腐败事件时有发生。首先是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产生了恶劣影响,在有的地方甚至成为群众腐败的借口和心理平衡点。“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这是根植于群众内心深处的治理逻辑。

群众对基层治理缺少话语权、参与感,明显割裂了村民与村集体的关系,导致部分群众产生“大家的变成公家的、公家的成了村干部的”想法。一方面,基层群众清楚地知道村集体利益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多年来群众并未享受到这种权利,反而在重大事项上屈从于基层干部“一言堂”。

这些都是部分群众腐败产生的根源,更是“群众身边的腐败”得以滋生的“沃土”。因此,清除腐败土壤,已迫在眉睫。

在近年的监察体制改革中,监察委员会的神经末梢延伸到乡村两级。在山西,每个乡镇设2至3名监察员,1至2名助理监察员。在村一级选派熟悉村情、勇于担当的党员担任监督信息员。这有力地打击了群众身边的腐败,让“党风带民风”在乡村两级得到有力落实。

加强集体经济和村民利益链接,一直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思路之一。这将逐步解决集体经济名义上“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份”的问题。这些改革将从根本上建立起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而“主人翁意识”越强,对腐败的容忍度越低。在乡村的熟人社会中,一旦人人从内心深处抵制腐败,腐败分子将无任何容身之地。

更重要的是,中央提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改善村风民风,提升基层群众道德素养指明了方向。在脱贫攻坚中,一些基层干部已经开始做这方面的工作。这是一种文化建设,是一种价值观的重塑,也是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的内在力量。

当然,治理部分群众腐败远非像抓几个贪官那样吸引眼球,也没有公布、处理违纪干部那样直截了当。这是任重道远的征程,需要春风化雨式的工作方式,也需要胆量、魄力和基层治理智慧。但假以时日,必然会对“群众身边的腐败”产生釜底抽薪的效果。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