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9日星期二

都是因为钱
信源:幼河博客|编辑:2019-04-09| 网址:http://www.popyard.org    抄送朋友打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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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价还相对很低的一、二十年前,亲属在这种情况下为房子遗产的归属产生分歧,往往还是希望“自己家里人好好谈谈”解决的。有些房产归属分歧那时也就“那么回事了”,占房者就那么占下去了。可是,房价越来越高,彼此间就越来越不能相互让步了。怎么办?只好上法院打官司。
再有一种情况,是就遗嘱的法律效应在房产纠纷者间有分歧。如果房子不值什么钱,立遗嘱人将房产不平均分,大概继承人多少还能接受。可现在房价是天价了,结果遗嘱的法律效应被提了出来。这个问题不好办。首先,假如遗嘱是在二十年前写的(或打印的),那时可没谁想到立遗嘱人的遗嘱需要公正等法律依据。而现在就成了大问题。另外就是立遗嘱人写遗嘱时是否具有自主能力等等。
说句题外话,现在立遗嘱人如果到公证处办公正,公证处往往要先确立法定继承人对此有无意见。我想假如立遗嘱人的遗嘱中没有平均分房产的意思,那恐怕就真有点麻烦。公证处也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伴随着房产官司越来越多,中国大陆的相关法律的各项条款也逐渐明细起来;房产官司中,有些房产纠纷者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我这里举个例子,一位老父亲立遗嘱,说房产全部由子女中某人单独占有。然而,老父亲的老伴儿在他之前去世,且没立遗嘱。现在国内相关法律规定,老父亲只能分配他名下的房产;另一半房产法定在活着的直接接承人之间均分。这样老父亲的遗嘱即便具有法律效应,指定继承人也只能得到一半的房产和另外法定继承的房产。想想看,一个人本来觉的可以得到整个房产,后来变成了一多半。他/她会怎样的恼怒?
就算基础法院判了房产纠纷的案子。房产纠纷者不服,还可以上告中级法院。要不帖子一开始怎么说“没完没了”呢。另外,法院判了案,还有个法院执行力的问题。我反正不确定中国大陆房产官司的法律效力。
各种听说或见到的房产官司中,打官司的人们如何无所不用其极就不想说了;反正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人性贪婪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在美国生活几十年,似乎没见到很多打房产官司的事儿。好像这么一说,美国人就应该是精神境界高吧?其实不然。美国老人们到了晚年基本上是没钱的。就算是有房产,也值不了多少钱。美国的情况和中国截然不同。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中国的房价为什么升到如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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