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日, 下午没事, 坐在雪城大学图书馆的沙发里打磕睡, 顺手从身后的书架上取下一本诗经注解看了头三篇, 觉得很有意思. 由于各家注释不同, 我只能参照他们的信息按我自己的方式理解, 我和作者的理解也不太相同, 写在这里和大家共享:
诗经第一篇讲的是周朝(这三篇都是周朝早期的诗或歌词)时候的某男(年龄不详, 歌词里没有说他是个小伙子; 身份可能是周朝的一个处级以上干部, 因为他在他创作的这篇歌词中自称为”君子”) 单相思一个他大概刚认识不久的一个文静的女子, 他脑袋里在做着怎么怎么样就能把这个姑娘追到手的白日梦.
这名男子来到黄河边, 可能是来散步的但也可能是来采野菜的, 因为他在黄河边除了脑子里吟诗做追女白日梦之外, 实际动手做了的一件事就是弯腰去采集湍急的水流里的一种叫荇的野菜. 我看这名男子是喜欢吃蔬菜, 而且善于自己亲手炒菜(因为他把追求女子比做从河里收集在水中飘来飘去的荇菜, 并且他打比方说他回家后把这些荇菜都炒熟了吃了,就相当于娶到了那个他想得到的姑娘(白日梦嘛)). 他之所以想追求那个女子, 按他自述是因为她是个”窈窕淑女”, 也就是她看起来文静善良, (不知道这个姑娘的相貌是否漂亮, 因为“窈窕”在周代是形容林中小路幽深的样子, 但绝不会是苗条的意思, 因为周朝人以女子个子大为美,不喜欢瘦小的;而“淑”是指心地善良的意思). 他认为适合给象他这样的中高级国家干部当贤内助的, 就应该是这种文静又心地善良的姑娘. 他现在还没有能够追求到这个姑娘并且还遇到了一点困难,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把那个姑娘比做在水流里飘荡的不容易抓握的荇菜. 他下一步计划是准备抱个琴给那个女子弹琴, 希望用音乐把她吸引过来和他聊天. 他创作这首歌词的灵感最初来自于他在黄河边听到鸟鸣, 抬头循声望去, 发现河心沙洲上一公一母两只鱼鹰在互相鸣叫调情.
我理解这首歌词有意思的是中国人的审美观, 男人们以文静而又心地善良的女子为美, 而男人追求女子的方法应该斯文些, 用弹琴烹饪美食之类的方法追求女子.
诗经第二篇讲的是一个刚嫁到婆家不久的新媳妇回娘家. 这户人家还是有点钱的,雇佣了一个大婶给这个新媳妇当教练. 这个媳妇日常做的工作之一是去野外采集葛藤, 然后提取出葛藤中的纤维, 再把纤维纺成两种布, 一种细布和一种粗布, 看来这个媳妇手艺很好, 她自称她纺的布穿在身上很舒适. 她马上就要回娘家看父母去了, 临走前她向她的大婶教练请假. 她临走前已经把家里各种衣服, 包括休闲装和正式装, 都已经洗干净并且叠得整整齐齐. 这首歌词是赞美好媳妇的品德:勤俭孝敬.
诗经第三篇讲的是个媳妇思念远征的老公. 他老公出发时带了一个仆人, 骑了一匹黑色的马, 行李中带了酒和饮酒用的野牛角做的酒杯. 老公已经离开家多日了. 媳妇站在周朝的国道边, (大约是当时送别老公的地方), 凝望着那天她老公的背影消失在地平线的那个方向, 想象着她老公现在很可能路途艰辛, 那匹黑马的毛估计现在也因为路途劳累和营养不良从纯黑色变成棕黄色了, 马累得瘫倒了, 老公的仆人也累趴下了. 她认为她老公此时此刻一定是一个人爬到了山岗上, 给自己斟了一牛角杯的酒, 一边饮着酒一边极目遥望着家乡的方向, 一定也是在思念着她这个留守在家乡的黄脸婆. .. 她就这么傻站着,想着, 想着, 才发现今天她出来任务本来应该是采野菜的, 她出来时挽了一个簸箕用于装野菜,那个簸箕还放在国道边 , 唉, 只顾想老公了, 忘了干活了, 采了半天, 那个簸箕里的野菜只装到半满.
中国2600年前的诗经读来也很有意思嘛. 读起来的感觉比圣经要好, 美国佬们什么时候能学会歌颂这些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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