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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肯定中华民国,才能彻底否定共党的合法性。毛说过,他一生作了两件大事,第一件是否定了中华民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件是搞了文化大革命。邓否定了文革,但他必须肯定毛对中华民国的颠覆,这是共党统治中国的“合法性”基础,红后代们明白得很。因此,可提出一个标准:你是否真反毛?就看你是否彻底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肯定中华民国。
二、建设中华民国联邦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中华民国联邦起点高。共党内部的改良派把共党“革命”说成是继承辛亥革命的共和理想,只是后来才变得坏了,这就说明:共党内的改良派的立论的基础依然是中华民国的民主共和法统。所以,我们应当以一国一制的方案推进两岸统一。一国:中华民国!一制:宪政民主!在此基础上谈统一。
这是因为:中华民国是亚洲第一个“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和国。这个共和国拒绝阶级斗争和阶级专政理论,强调各阶级、各民族相互合作,使之各有节制,各得其所。孙中山主张在训政时期,暂行国民党一党领政,但其根本目标,是在使文化落后的民众得到若干年民主教育和民主训练后,尽快还政于民。不错,中国二千年的独裁传统,在后孙中山的国民党人身上烙印较深,那是任何一个新生的民主国在其成长中难以避免的,但它不能改变中华民国的民主本质。因为“阶级专政”从来不是国民党的指导思想;宪政要尽早实现、政权要还给全民普选,是“总理遗嘱”,是国民党人至高无上的追求。
众所周知:人人平等是文明的根本!真宪法以人人平等为根本!由平等的人组成的阶级、政党必然是平等的!46民国宪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就从宪法上否定了“领导党”。民国宪法弘扬的是“主权在民”的人民最大精神和人人平等的普世价值观,没有阶级歧视、思想歧视、经济歧视和党派歧视!与此相反,等级特权是专制的根本!伪宪以等级特权为根本!中共伪宪公然否定平等原则,鼓吹思想特权(马猎毛的指导权)、阶级特权(工人阶级的领导权)、党派特权(共产党领导一切)和经济特权(公有制主导),从而否定了主权在民的“人民最大”原则,导致天下为一党之私有和“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的马屁泛滥。
因此,大陆人有必要了解“人民最大”原则。“人民最大”原则是指: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和主人,享有国家的主权,所以,人民高于政府,高于任何黨派。政府和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手段,不是目的,更不是神,不可能永远伟大光荣正确。人民有监督、批评、改换政府的权利;人民有反党的权利,有选择、抛弃执政党的权利。未来的中华民国联邦欢迎所有的民主党派回到大陆与一切政党平等地竞争,那种用枪杆子来保障共党永远的“执政”的时代彻底结束了!因此,建设中华民国联邦,以“人民最大”原则为基础,使我们一开始就站立在46宪法这个崇高的起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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